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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俱乐部听赞扬的文字太多,忽然读到以下一段文字,有很多想法,却一时理不清楚。 贴在这儿,可能会招致很多非议。 但,先别急着发火,我想,听大佑的音乐的人应该已经不是小孩子了。读完先想一想再开口,我们先会用脑子思考,然后才会开口说话。 王小波有一段文章,是说有个美国朋友问他,听说中国人都在说不(很久以前的事了,与前几天凤凰卫视的《中国人今天说不》无任何瓜葛),王小波回答:物以类聚,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。 我想说,我不希望听见一片谩骂诽谤攻击之声。 Best regards, Weilun 对于罗大佑,我想我们首先是欣赏他的音乐,应该从音乐之中感受到许多,所以进而对创造这音乐的人表示不一般的敬意,但绝不是以抛弃自我为代价。 以下片段是一个朋友所写,仅供参考。至于谁写谁并不要紧,不必着急对号入座。 :) Tendis.Chen 网络社区是叛逆者的乐园,这是从第一批网络建设者传薪至今的文化。不过,而今的网络已经软化了,青少年的追星欲望如干柴碰上烈火,为了能够在网络上自由地倾诉自己对于某某的崇拜之情而得意不已。崇拜某天王我可以理解,可是,对写出了《侏儒之歌》如此杰作的罗大佑也崇拜就有点让人惊讶了。 打个比方,当毛主席在天安门广场高呼一声:“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!”之后,中国人民就在他老人家面前跪下一样,充满自由精神和批判意识的罗大佑面对着他的崇拜者,我想,其“谈笑风生”的面孔背后一定充满绝望的酸楚——他们不懂歌里面想说的是什么! 什么是崇拜,就是因为某人在某方面有了特别的成就之后,不但喜欢他的成就,连他的人也一起喜欢的行为就是崇拜了。当鲁迅在揭露“思想家”的面目时,有人把他称之为“思想界的领袖”,这让他火冒三丈,不顾别人是有心还是无意的崇拜,就立刻回击。当毛主席要我们站起来的时候,却对着下跪的人们佛一般地微笑…… 对于音乐来说,崇拜障碍了欣赏,因为心理暗示的力量过大乃至对明显的瑕疵和败笔也会视而不见。再者,追星的人是无权讨论什么是音乐的,他们只配当他们心甘情愿的自己的奴隶。当他们用崇拜罗大佑的形式表达他们对罗的喜爱之情时,他们不知道其实已经亵渎了罗大佑的音乐。 可悲的微笑,我又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,真是哀其不幸、怒其不争啊! |